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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設郵政局的規劃標準與準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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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一般指引,在市區,郵政局應設於有大量人口密集工作或居住地區的0.8公里範圍內。在鄉郊地區,該距離應設定為3.2公里。其他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擬議服務範圍的人口應通常不少於30000人;使用郵政局人士所途經的地方的地形;周圍環境例如繁忙的主要道路及鐵路路線等;是否有特別的社會或郵務需要;及所在地點是否區內居民日常所需大部分設施的匯聚點。

應用規劃標準與準則時,必須顧及土地用途需求、當地的情況、發展限制、可運用的資源、以及財政上是否可行等因素,靈活變通。

覆檢日期:2006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