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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設郵箱的標準

  1. 在市區增設郵箱時,通常與現有正式郵箱(不包括私用信箱及郵管)相距不應少於400米。

  2. 一般而言,郊區增設郵箱時,與現有郵箱相距不應少於800米,尤其若收信工作涉及成本時,這項規定更須嚴格遵守。除非情況非常特殊,否則增設的郵箱與現有郵箱相距不得少於400米。在一般情況下,即使收信不涉及特別開支,每星期亦需最少有20封從郵箱寄出,在該處豎設郵箱方可視為理由充分。

修訂日期:2006年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