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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地郵政速遞
標準服務–服務收費
服務收費 經濟實惠
月計服務客戶
月計服務客戶的服務費用待月底才需繳付。每月速遞件數愈多,每件的收費更加相宜。
| 每月速遞件數 |
每件特惠收費 (重量上限為一千克) |
超重物件每千克額外收費 |
| 1 - 49件 |
$19.50 |
$14.00 |
| 50 - 99件 |
$18.50 |
| 100 - 149件 |
$16.50 |
| 150 - 179件 |
$16.00 |
| 180 - 199件 |
$15.50 |
| 200 - 399件 |
$14.50 |
| 400件 |
$14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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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(月計帳戶):
- 所有郵件如需雙程送遞,每件回程郵件可獲$4的郵費折扣優惠。
- 每件文件或物件的標準重量為1千克。
- 超重物件每千克酌加$14,每超重不足1千克者以1千克計。
- 除新界主要地區乙外,可接受處理的文件或物件重量最高為5千克。
- 往返新界主要地區乙的文件或物件的最高處理重量為每件2千克。
- 如需上門收件,每次將收取行政費$50。但在下列情況下,行政費可獲豁免︰
- 如一個月內(截數日為每月的最後一天)投寄本地郵政速遞郵件的郵費總額滿$1,000,客戶只需繳付該月郵費總額,而行政費將獲全數豁免。(見例子一)
- 如一個月內(截數日為每月的最後一天)投寄本地郵政速遞郵件的郵費總額少於$1,000,但帳戶的消費總額滿$1,000,客戶只需繳付該月的郵費及行政費至$1,000,而餘下的行政費可獲豁免。(見例子二)
- 如同時投寄本地郵政速遞及特快專遞郵件,則是次本地郵政速遞郵件的行政費將獲全數豁免,我們只會按特快專遞服務的服務條款收取特快專遞郵件的行政費。
- 不論屬按時上門或按要求上門收件預約服務,若到戶時未有郵包收取,每次收件的最低費用為相等於行政費的$50(已向香港郵政發出充分事先通知者除外)。另上文第6條的豁免條款並不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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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月計客戶
非月計客戶到臨郵局櫃位投寄郵件會以每程每件計算。每件文件或物件的收費按重量計算如下:
| 每件重量不超過 |
每件收費 |
| 500克 |
$25.00 |
| 1千克 |
$35.00 |
| 2千克 |
$45.00 |
| 3千克 |
$55.00 |
| 4千克 |
$65.00 |
| 5千克 |
$75.00 |
備註(非月計客戶)
- 除新界主要地區乙外,可接受處理的文件或物件重量最高為5千克。
- 往返新界主要地區乙的文件或物件的最高處理重量為每件2千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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