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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及服務

快易貨運服務

「特快專遞快易貨運服務」

香港郵政一向致力提供優質特快專遞貨運服務。我們現為尊貴的特快專遞帳戶顧客增設全新服務-特快專遞快易貨運服務*

* 適用於投寄至印度的貨件

「服務特色」

  1. 此項服務只適用於特快專遞帳戶顧客,並須以上門收件形式投寄。
  2. 整批貨件不設重量上限,惟每次最少投寄兩件貨件,總收費重量達20千克或以上。
    • 每件貨件的重量最少達1千克,上限為40千克。如貨件以貨板/貨箱盛載,每板/箱載重量不可超過500千克。
    • 每批貨件的重量以每千克計算,不足1千克亦作1千克計算。
    • 貨件會按載重量或容積重量(貨件的立方米體積x 167)計算運費,兩者以較重者為準。
  3. 同時投寄一批貨件往同一收件人和收件地址,只需準備一套投寄表格。
  4. 顧客可隨時登入「特快專遞網上專區」填寫並列印投寄表格,簡單方便。
  5. 海外派遞代理將以商業性質渠道為貨件進行清關。

快易貨運上門收件程序

I. 製備投寄表格

  1. 顧客必須在投寄前填妥投寄表格(Pos 613C),並留意與目的地有關的資料,例如派遞範圍、派遞標準、禁寄物品和受管制物品,以及注意事項等。詳情請參閱特快專遞快易貨運投寄指南
  2. 投寄表格(Pos 613C)只備存於特快專遞網頁的「特快專遞網上專區」內,以供網上填寫。顧客必須預先登記「特快專遞網上專區」戶口,方可使用此項網上功能。
  3. 投寄表格(Pos 613C)只備有英文版。顧客必須以英文填寫。 然而,顧客可於登入「特快專遞網上帳戶專區」時選擇「中文版」,以參考投寄表格(Pos 613C)的中文翻譯版本。
  4. 投寄表格(Pos 613C)內只可輸入一種貨幣單位。
  5. 顧客宜留意印表機的設定格式。如每次均使用同一瀏覽器列印投寄表格 (Pos 613C),則只須在首次列印時設定印表機格式,電腦系統便會自動記錄,方便日後作同類列印。有關印表機設定的注意事項,請按此瀏覽詳情。
  6. 為確保可讀取條碼,顧客必須使用鐳射打印機列印投寄表格(Pos 613C),則,海外派遞代理會因未能處理貨件而把整批貨件退回。

II. 妥善包裝貨件

  1. 整套投寄表格(Pos 613C)包括1)寄件人抄本;2)香港郵政抄本;3)海關抄本;4)數據輸入抄本和5)收件人抄本。顧客於網上填寫所需資料後,系統會因應貨件數目自動列印所需類別和數量的抄本。顧客必須為整批貨件的第一件貨件備妥整套投寄表格(Pos 613C),然後放進一個塗有黏合劑或設有袋蓋的透明信封內,再穩貼於貨件表面。其餘貨件則只須貼上收件人抄本。
  2. 此項服務會以商業渠道辦理清關手續,因此,顧客亦必須準備一式四份的商業發票正本,然後放進另外一個塗有黏合劑或設有袋蓋的透明信封內,再穩貼於整批貨件的第一件貨件上。有關商業發票和整套投寄表格(Pos 613C)應分別放入不同的信封內,以免出現混亂。如有需要,顧客可使用特快專遞網頁內的商業發票編印功能。
  3. 系統在列印投寄表格(Pos 613C)時,會同時印出「特快專遞快易貨運服務使用條款」的摘要版本,以供顧客參考。惟顧客毋須把此摘要版本夾附於貨件內。
  4. 顧客可自備包裝箱或購買萬用箱包裝貨件。萬用箱備有5千克、10千克、20千克和30千克容量可供選擇。顧客如需購買20個或以上相同容量的萬用箱,必須於5個工作天(包括星期六)前預訂。訂購萬用箱熱線2921 2266。
  5. 顧客必須注意,自備包裝箱或萬用箱的淨重量應計入貨件的總載重量內。特快專遞快易貨運的貨件,會按載重量或容積重量(即貨件的體積)計算收費,兩者以較重者為準。整批貨件的總載重量和總容積重量,以香港郵政收件後最後量度的數字為準。託運單和月結單均會顯示整批貨件和每件獨立貨件的重量,以供顧客參照。
  6. 整批貨件會獲編配一個快易貨運編號,而每件貨件亦會獲編配個別貨件編號。顧客必須確保整批貨件均屬同一快易貨運編號。每件貨件的快易貨運編號、個別貨件編號和整批貨件的總數必須與投寄表格(Pos 613C)所列者相符。
  7. 顧客必須把帳戶號碼條碼標籤貼於第一件貨件表面。如需額外標籤,請與電話收件中心(電話:2921 2266)聯絡。

III. 預約上門收件

  1. 當備妥整批貨件後,顧客可聯絡電話收件中心(電話:2921 2266)安排收件。
  2. 收件郵差上門收件時,會即場測試投寄表格(Pos 613C)上條碼的可讀性。倘條碼掃描器未能讀取該條碼,則收件郵差將不會收取該批貨件,以免海外派遞代理因未能處理該批貨件而予以退回。

    注意事項

    ♦ 收取貨件後如發現任何差異,特快專遞會向顧客發出差異報告,列明差異項目。顧客必須於下述時間前就有關項目(容積重量差異除外)給予進一步指示:

    收件時間 香港郵政通知顧客的時間 顧客須給予進一步指示的時間
    下午12時30分前 下午4時前 下午8時前
    下午12時30分後 下一個工作天上午10時前 下一個工作天中午12時前

    至於容積重量差異,香港郵政通知顧客的時間和顧客給予進一步指示的時間如下:

    收件時間 香港郵政通知顧客的時間 顧客須給予進一步指示的時間
    收件當日 下一個工作天上午10時前 下一個工作天中午12時前

    倘顧客在上述時間過後仍未給予進一步指示,則特快專遞會安排於收件後的下一個工作天把整批貨件退回(涉及容積重量差異者除外)。視乎情況而定*,香港郵政保留權利徵收退回該批貨件的服務費,費用為兩程的上門收件費用。

    * 顧客必須自行負責核對整批貨件的所有個別貨件編號,郵差上門收件並不代表該等編號無誤。收取貨件後如發現任何差異(例如個別貨件編號、整批貨件總載重量等),而有關差異乃因顧客而引致,則香港郵政會向顧客徵收退回該批貨件的服務費。

IV. 查閱託運單和最終收費

  1. 一般情況下(香港郵政發出差異報告除外),在貨件檢查無誤並完成收件後,顧客可於下一個工作天登入「特快專遞網上專區」,下載一份列明投寄詳情(包括整批貨件總重量和郵費)的託運單以作記錄。

V. 查詢貨件

  1. 按此連接貨件查詢主頁,然後輸入貨件編號,格式如EExxxxxxxxxHK即可。您亦可致電2921 2211香港郵政郵件查詢組查詢。

「特快專遞快易貨運服務使用條款」

相關連結

最後修改日期 : 2009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