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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及服務

特快專遞快易貨運服務使用條款

  1. 此項服務只適用於特快專遞帳戶顧客。
  2. 只接受上門收件形式投寄。
  3. 整批貨件不設重量上限,惟每次惠顧必須最少投遞兩件貨件,總收費重量必須達20千克或以上。
  4. 每件貨件的最低收費重量為1千克,亦不可超過40千克。如貨件以貨板/貨箱盛載,每板/箱不可超過500千克。
  5. 每批貨件的重量以每千克計算,不足1千克亦作1千克計算。
  6. 顧客可自備包裝箱或購買萬用箱包裝貨件。萬用箱備有5千克、10千克、20千克和30千克容量可供選擇。顧客如需購買20個或以上相同容量的萬用箱,必須於5個工作天(包括星期六)前預訂。訂購萬用箱熱線2921 2266。
  7. 顧客必須把自備包裝箱或萬用箱的淨重量計入貨件總載重量內。如使用萬用箱包裝,請參看下表所列各款萬用箱的淨重量和建議總負重量,每件貨件的重量不宜超逾各款萬用箱的建議總負重量:
    萬用箱 淨重量(千克) 外箱尺寸(米) 建議總負重量(千克)
    5千克 0.4 0.37 x 0.25 x 0.21 8.5
    10千克 0.7 0.43 x 0.35 x 0.26 15
    20千克 1.3 0.455 x 0.425 x 0.335 25
    30千克 2.6 0.73 x 0.55 x 0.46 40
  8. 特快專遞快易貨運的貨件,會按載重量或容積重量(即貨件的體積)計算收費,兩者以較重者為準。容積重量的計算方法,是以貨件立方米體積(長x闊x高)乘以167。舉例說,整批貨件共三件,總載重量為78千克。每件貨件的立方米體積為0.16立方米(0.4米長 x 0.4米闊 x 1米高),則容積重量是0.16立方米乘以167,即26.72千克,故此三件貨件的總容積重量為80.16千克(26.72千克x 3)。基於不足1千克亦作1千克計算的原則,整批貨件的總容積重量為81千克,而郵費亦會以81千克計算。
  9. 同一批貨件的收件人和收件地址必須相同。
  10. 所有貨件均須附上收件人的電話號碼。
  11. 顧客於投寄前,請留意與目的地有關的資料,例如派遞範圍、派遞標準、禁寄物品和受管制物品,以及注意事項。詳情請參閱特快專遞快易貨運投寄指南
  12. 投寄表格(Pos 613C)只備有英文版。顧客必須登入「特快專遞網上專區」以英文填寫並列印投寄表格。 然而,顧客可於登入「特快專遞網上帳戶專區」時選擇「中文版」,以參考投寄表格(Pos 613C)的中文翻譯版本。
  13. 投寄表格(Pos 613C)內只可輸入一種貨幣單位。
  14. 顧客必須為整批貨件的第一件貨件備妥整套投寄表格(Pos 613C),然後放進一個塗有黏合劑或設有袋蓋的透明信封內,再穩貼於貨件表面。其餘貨件則只須貼上收件人抄本。
  15. 此項服務會以商業渠道辦理清關手續,因此,顧客亦必須準備一式四份的商業發票正本,然後放進另外一個塗有黏合劑或設有袋蓋的透明信封內,再穩貼於整批貨件的第一件貨件上。有關商業發票和整套投寄表格(Pos 613C)應分別放入不同的信封內,以免出現混亂。如有需要,顧客可使用特快專遞網頁內的商業發票編印功能。
  16. 整批貨件會獲編配一個快易貨運編號,而每件貨件亦會獲編配個別貨件編號。顧客必須確保整批貨件均屬同一快易貨運編號。每件貨件的快易貨運編號、個別貨件編號和整批貨件的總數必須與投寄表格(Pos 613C)所列者相符。
  17. 為確保可讀取條碼,顧客必須使用鐳射打印機列印投寄表格(Pos 613C)。收件郵差上門收件時,會即場測試投寄表格(Pos 613C)上條碼的可讀性。倘條碼掃描器未能讀取該條碼,則收件郵差將不會收取該批貨件,以免海外派遞代理因未能處理該批貨件而予以退回。
  18. 一般情況下(香港郵政發出差異報告除外),在貨件檢查無誤並完成收件後,顧客可於下一個工作天登入「特快專遞網上專區」,下載該批貨件的託運單以作記錄。
  19. 整批貨件的總載重量和總容積重量,以香港郵政收件後最後量度的數字為準。託運單和月結單均會顯示整批貨件和每件獨立貨件的重量,以供顧客參照。
  20. 收取貨件後如發現任何差異,特快專遞會向顧客發出差異報告,列明個別貨件編號、貨件總載重量等差異項目。顧客必須於下述時間前就有關項目(容積重量差異除外)給予進一步指示:
    收件時間 香港郵政通知顧客的時間 顧客須給予進一步指示的時間
    下午12時30分前 下午4時前 下午8時前
    下午12時30分後 下一個工作天上午10時前 下一個工作天中午12時前

    至於容積重量差異,香港郵政通知顧客的時間和顧客給予進一步指示的時間如下:

    收件時間 香港郵政通知顧客的時間 顧客須給予進一步指示的時間
    收件當日 下一個工作天上午10時前 下一個工作天中午12時前

    倘顧客在上述時間過後仍未給予進一步指示,則特快專遞會安排於收件後的下一個工作天把整批貨件退回(涉及容積重量差異者除外)。視乎情況而定*,香港郵政保留權利徵收退回該批貨件的服務費,費用為兩程的上門收件費用。

    * 顧客必須自行負責核對整批貨件的所有個別貨件編號,郵差上門收件並不代表該等編號無誤。收取貨件後如發現任何差異(例如個別貨件編號、整批貨件總載重量等),而有關差異乃因顧客而引致,則香港郵政會向顧客徵收退回該批貨件的服務費。

  21. 顧客可選擇投購特快專遞保險。投保計劃與特快專遞貨運服務所採用者相同。請按此瀏覽詳情。
  22. 郵票和自動郵資蓋印機的付款方式不適用於特快專遞快易貨運服務。
  23. 以郵政信箱作收件地址的貨件概不受理。
  24. 貨件如有遺失、損壞或運送延誤(因海關審查貨件所造成的延誤除外),郵費賠償額將根據該次投遞的貨件總收費重量按比例計算。賠償或退款安排概以 《特快專遞收費表》(Pos 15A/1) 所列的準則為依歸。
  25. 貨件如須課稅,目的地派遞代理或會代為報關和先付關稅。視乎情況而定,派遞代理會向收件人索回有關款額另酌收手續費。如收件人拒付該等費用,則寄件人必須負責清繳。
  26. 香港郵政保留權利更改特快專遞快易貨運服務的條款及條件,毋須事前作出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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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修改日期 : 2009年3月23日